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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何不朽?
 

 侦探小说的鼻祖无疑是爱伦·坡,但真正为侦探推理小说奠定基础并将其推至高潮的,还得数柯南·道尔与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英国爱丁堡的柯南·道尔度过了平平无奇的童年,但他童年唯一的爱好“读书”却决定了他的人生道路。在记叙自己的读书生活的《穿过魔法门》一书中,柯南·道尔不无自豪地介绍到自己书架底层的一排棕色书皮旧书,“每一本都代表了一顿午餐”——因为每一本书刚好是三便士,和他的午餐费相当,于是小柯南·道尔做了天下读书人都不陌生的事情:牺牲肠胃,补给精神。
成年后,柯南·道尔成为了一名眼科医生。医生这行业最出作家,除了鲁迅先生,同样弃医从文的名作家还有济慈、契诃夫、毛姆、渡边淳一、余华等等。做了医生的柯南·道尔依然保持着非常良好的阅读习惯,侦探小说也在他的阅读范围之内,读多了之后,他感觉靠运气、巧合破案的例子太多,普遍逻辑不清,于是“票友起义”,信笔写下其侦探小说处女作,亦是福尔摩斯系列的开篇《血字的研究》,一炮而红。
自古写东西的人,几乎没有不夹带私货的,福尔摩斯系列的首个出场人物,全部六十篇作品的主视角叙事者华生,其职业正是医生。在《米尔沃顿》这一标准的硬汉派短篇故事中,我们得知了华生的外貌是“中等身材,身体强壮,下颚是方的,脖子较粗,有连鬓胡”,和柯南·道尔本人非常相似。华生以军医身份参与阿富汗战役,而柯南·道尔在南非参加过布尔战争。在《四签名》一书中,他还慷慨地给华生安排了极为标准的“天上掉馅饼”式的一见钟情桥段,喜提美丽妻子玛丽·摩斯坦,显然是给自己发的“福利”。
不过,柯南·道尔的家人却认为更符合柯南·道尔的是福尔摩斯本尊,因为柯南·道尔自身的逻辑推理能力与观察力俱强,甚至协助破获过多起案件。他的小儿子阿德里安·柯南·道尔曾斩钉截铁地说:“福尔摩斯的原型,就是我的父亲——伟大的阿瑟勋爵。”
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不需要太多描述。他和他的演绎法,一扫彼时推理小说乱象,初步形成了古典时期推理的典型特点,并为后世本格小说之诞生铺平了道路。
柯南·道尔对推理小说的前辈们明显颇有微词。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对华生由衷的赞美不以为然,并评价爱伦·坡笔下的侦探杜宾“实在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伎俩未免过于做作和肤浅了”。而对另一位早期推理小说大作家埃米尔·加博里奥笔下那个擅长用科学破案手段的侦探勒考克,福尔摩斯则干脆直斥其为“不中用的笨蛋”,说他“简直使我腻味透了……真可以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福尔摩斯对前辈侦探毫不客气,自己做起前辈时也不免会被后世侦探好一番吐槽。日本推理大家岛田庄司,让自己笔下同样享誉天下的名侦探御手洗洁如此评价他——“福尔摩斯?那个爱吹牛、没有常识、因为古柯碱毒瘾,而搞不清楚现实与幻觉,却广受世人喜爱的英国人吗?”他认为“福尔摩斯的推理,是从胡乱猜测开始的,那种乱七八糟的故事,情节纯粹是幻想出来的。故事里虽然有华生和他一起行动,其实都是福尔摩斯的胡思乱想,再加上一些冒险情节,假推理之名,让华生写出来的小说”。
 
岛田庄司对福尔摩斯的态度用“黑到深处自然粉”来概括应该比较合适,因为《占星术杀人魔法》中那段冗长的评价,最后却是以“福尔摩斯让我感动的,正是他是人,而不是机器的这一部分。我喜欢他。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他”告终的,这就引发了一个大课题:为什么福尔摩斯这样受人喜爱呢?
 
福尔摩斯这一文学形象,其实有着严重的标签化特点。他头脑冷静,目光深邃犀利,知识构成严重偏科,没有任何的文史哲知识,在犯罪学、法律与毒物学达到了专家水准,爱好拉小提琴。有罪案时,他活力四射,面对谜题表现出超人一般的睿智与洞察力,无事之时则陷入躁郁症中,或恹恹无力躺平家中,或操起手枪往对面的墙壁乱射一通,不知道那兢兢业业伺候着他,为他料理一日三餐的房东太太对此作何感受。
 
福尔摩斯情绪波动之时屈指可数,《波西米亚丑闻》中对艾琳·艾德勒的朦胧情愫,《三个同姓人》中当华生疑似中枪时他出现的激烈情绪波澜,近乎是福尔摩斯表达情感最强烈时,这寥寥无几的真情流露使无数读者津津乐道,但也充分体现出,此人平素行事如一泓深潭。
作为早期推理经典,《福尔摩斯探案集》也并未开创任何模式。密室杀人模式首创者为爱伦·坡,发扬光大于约翰·迪克森·卡尔,叙述诡计与暴风雪山庄模式均属阿加莎·克里斯蒂开拓,而魅力十足的多重解答,福尔摩斯系列也从未述及。
最致命的一点是,福尔摩斯系列从来不带读者玩,福尔摩斯看到的细节基本从没有完整地披露给读者,读者只能享受故事情节自身的魅力,而不能与侦探站在同一起跑线进行智力竞技。相比之下,几乎每部作品都会明确表示“所有线索与伏笔都已提供,请尝试破解谜题”的埃勒里·奎因作品,哪怕质量不是那么上乘,也显得十分可爱可亲。
那么,福尔摩斯系列好在何处呢?
首先,这一系列提出的“演绎法”明确摆脱了运气巧合式以及自说自话式推理的负面影响,为本格推理乃至整个侦探推理都打下了基础,众模式仅为分支,而福尔摩斯系列塑造的是主干。
其次,福尔摩斯系列花费在日常推理,诸如揣测敲门者身份等的篇幅甚至不下于案件本身,日常推理是读者最能应用在生活中、增添新奇感与亲切感的内容。
再次,重复是最有效的形成认知与熟悉感的形式,福尔摩斯本人的标签化在六十篇著作中反复出现,足以形成一种老友感。而福尔摩斯性格优点与缺点同样显著,也让人物丰满而真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自身的超卓质量自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此书是推理小说有史以来第一部经得起时空考量,可读性不随时移世易衰减的经典。且此书极耐重读,经得起对于经典作品任何最严苛的标准。
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点,《福尔摩斯探案集》塑造的侦探-助手组合,对推理小说所起的助力远在任何模式之上。“没头脑和不高兴”的组合,二人的多视角便于安排各种细节的错落出现,而一般助手角色智力与侦探差距明显,甚至稍逊一般聪明人,于是侦探可以自然地为其解释案情与推理(其实是自然地说给读者听)。而侦探与助手的不同性格也使情节安排更为流畅。于是我们又有了波洛-黑斯廷斯,赖唐诺-柯白莎,中禅寺秋彦-关口巽等经典搭配,这全要托福尔摩斯的福。
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推理小说界、甚至可能是整个文学世界最受推崇的形象,文中虚拟地址“伦敦贝克大街221号B”成为了文学圣地,无数游客造访伦敦,必须要去那里走一走。
然而柯南·道尔骨子里却是个根本看不上侦探小说的人,从小读书挚爱文学的他,并不认为侦探小说能登大雅之堂。他一心创作“严肃文学”,但这些作品无一例外籍籍无名,对他来说,这是一种无奈的痛楚。已成为英国最富有的文人之一的柯南·道尔横下心来,在《最后一案》中,安排福尔摩斯与一生之敌莫里亚蒂教授一同掉下瀑布,不知所踪。
唯一的问题在于,读者接受不了,一夜之间,几乎全世界都爆发着不满,他收到了无数读者来信,苦苦哀求者有之,死亡威胁者有之,更多的是伤心欲绝。连他母亲都加入了谴责者联盟,骂他不孝。
必须敬佩柯南·道尔的是,在如此压力下,他撑了整整八年,在1901年,方以类似前传的方式发布长篇新作《巴克斯维尔的猎犬》,这一基于民间怪谈的凶案启发了后代如三津田信三、京极夏彦等擅于此道的作者。柯南·道尔一直撑到1903年方才发表短篇《空屋》,宣告福尔摩斯正式归来。
好在当初柯南·道尔只是选择了让福尔摩斯坠崖的处理方式,若是一刀锁喉尸体冰冷,那么真是救也救不回来了。
于是,福尔摩斯又陪伴了读者24年,直到1927年,《肖斯科姆别墅》《退休的颜料商》这最后几篇短篇发表后,福尔摩斯成为绝响。
国内知名推理人褚盟曾在《狩猎愉快》一书中,郑重评价道:“柯南·道尔汲取了之前推理小说领域所有优秀成果,才塑造出了历史上最伟大的侦探。”
这位站在巨人肩膀上的集大成的巨人,一手开创了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而他笔下的福尔摩斯,集中了古典时代推理的全部特点,其高度理性严谨,务实缜密的作风对读者有不小的正面影响。一代代读者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长大,无论今时今日是否依然喜欢推理,对这位真正的良师益友,都会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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