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广东圣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圣千公司)作为广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的代理商,违反保密义务和禁止竞业规定,组织员工自编程序代码,通过互联网远程爬取权利人OA系统内客户及订单信息等资料,经筛选后导入自行研发的“智能系统”,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推销与权利人同类的产品。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广东圣千公司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成交5万余单,获利21788783.29元。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上述客户信息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办案期间,执法单位与权利人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其积极与广东圣千公司协商侵权赔偿问题,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协议,广东圣千公司退赔权利人1900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广东圣千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广东圣千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对广东圣千公司作出罚款400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商业秘密保护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案中客户信息是权利人进行市场分析、制定营销策略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重要依据,是权利人运营的基础,更是权利人宝贵的商业秘密。本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客户的隐私权,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