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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子公司索赔13亿元诉前高管及河北燕钢
 

 2022年,钛白粉龙头企业龙佰集团披露其氯化法钛白粉技术等商业秘密涉嫌被不法侵犯,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时未公开具体细节,三年后通过一起诉讼揭示了案件内情。

龙佰集团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立)因技术秘密遭侵害,于10月14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13.105亿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相关技术秘密、销毁载体、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化工报》《人民法院报》或法院指定的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
被告包括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三名自然人以及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燕钢)。其中,刘建良曾长期担任云南新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直至2019年6月21日卸任,且系云南省科技厅认定的“云南新立氯化钛白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
公告显示,自2007年至2019年期间,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曾在云南新立担任重要领导或核心技术岗位。江书安、赵泽权于2019年下半年入职河北燕钢关联公司,随后利用掌握的云南新立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建设工艺与生产技术资料,为其所在公司的同类产线规划、设计和建设提供服务。
因涉嫌共同侵害商业秘密,云南新立于2022年向云南省禄丰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该局当年正式立案侦查。2025年5月1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被侵害的技术为云南新立引进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核心工艺与生产技术。龙佰集团强调,上述技术构成公司关键竞争优势。
针对被告赔偿能力问题,龙佰集团有关人士表示,对方具备相应赔偿实力,相关信息已在公告中披露。资料显示,河北燕钢为河北大型钢铁企业,注册资本33.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5月,河北燕钢另一控股子公司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亦对云南新立提起诉讼,案由为“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涉案金额50万元。
龙佰集团称,本次民事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无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结果,因此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龙佰集团通过2019年股权收购将云南新立纳入旗下。据其2024年年报,公司为全球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同时拥有硫酸法与氯化法生产工艺;按产能计,为全球最大硫酸法钛白粉生产商,全球第三大、中国第一大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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