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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侦探拆散了前女友的新恋情,结果又被侦探告上了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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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侦探事务所的计划,是希望通过C太和D美产生感情后,由C太主动向女友(也就是A男的前女友)B子提出分手。但是由于委托人A男觉得这样“古典”渐进的方式进程太慢,所以后来侦探事务所不得已只好更改了作战计划。
大约在开始实施分手工作的一个月后,2016年5月14日,C太和B子相约外出吃饭,这时非常“巧合”的,被侦探所工作人员D美“偶然”撞见。
D美当然没有装作视而不见自觉回避,而是大大方方地跟C太打招呼,拉着他的手对B子说:自己也曾多次跟C太单独外出吃饭。
虽然D美没有明说正和C太处于暧昧之中,但可以想象,现场气氛非常尴尬。大约两周过后,由于觉得新男友C太一脚踏两船,B子向C太提出分手,双方一拍两散。
这时候,距离A男委托侦探事务所拆散前女友B子和新欢C太的恋情,仅仅过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分手目标就顺利完成。
对于A男来说,他让前女友分手的“心愿”实现了,对于侦探事务所来说,顺利完成了客户委托的工作,可以收到成功报酬,本该是合作愉快的双方,为何最后却撕逼对簿公堂呢?
原来事成之后,A男拒绝支付剩下的尾款,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想要人间蒸发,也就是说120万日元的合同总额,他只支付了50万日元,别说成功报酬,就连委托金都没给全。
无奈之下,侦探事务所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男支付未付清的30万日元委托金和40万日元的成功报酬,总计70万日元尾款。
2018年1月,在大阪简易法院举行的一审宣判中,对于拒付尾款的理由,被告人A男给出的理由是:
“为了达成目的,作战计划中甚至还包括和目标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
此外,虽然C太和B子最终确实恋情破裂,“但彼此不是自然分手,而是受到心理诱导导致分手,从社会上共通的认知来看,这样做得过度了”,他认为“分手工作”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主张“合同无效”。
而侦探事务所方面则反驳称:“我们禁止通过发生性关系来达成目的,而且实际过程中也没有通过这种方法来工作。”“本案中的几位相关人员都是未婚,处于自由恋爱的状态”,并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
当时法庭给出的一审判决是完全支持原告侦探事务所的诉求,要求A男支付余下的70万日元尾款,
“由于对方出轨,而选择跟新男友C太停止交往,是根据B子的个人意志做出的决定。从这点来看,应该谈不上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
对此结果,被告A男表示不服,随后提起上诉。2018年8月29日下午,大阪地方法院进行二审宣判:驳回被告A男的上诉,支持命令A男全额支付尾款的一审判决。
大阪地方法院审判长山地修给出的理由是:
“实际操作中,侦探事务所的女性工作人员D美只是和目标男子C太进行吃饭等正常活动,没有使用伤害相关人员人格和尊严的方法,并不违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合同应属有效。”
由于“帮人分手”这样涉及情感分合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而且搞不好就很容易引发推诿扯皮,因此日本调查业协会对旗下加盟的约180家侦探事务所提出要求,希望能自觉尽量回避,不要接受这样的工作委托。之前日本就发生过多起由于没有达到委托人预期结果的纠纷,但是像这样已经达成分手目标,却拒付尾款的案例却实属罕见,
这也引来了吃瓜网友的吐槽:“就算让前女友分手了,能不能复合还是另外一个问题”
“自己委托的事情办成功了,却不答应付尾款,这是一开始就没打算支付吧”
“对于判决内容不予评判,居然有这样的工作存在,真是震惊了。不知道能不能做到阻止对手公司生意合同谈判这样的事呢……”
“虽然做分手工作的人也有不妥之处,但委托人还是应该付款”
“委托男子是怎么被甩的,非常明白了”
“虽然有点贵,但合同就是合同”
“委托男子太抠门了,B子和他分手是对的”
以为拆散了前女友的新恋情,就能让她回到自己身边,然后找侦探事务所帮忙完成分手目标后,却拒绝支付合同剩下的尾款,这样一出丑剧如今曝光在公众面前,委托人A男,可以说是颜面扫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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