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06-7386
021-50681768


首页     关于我们     企业业务     个人业务     委托向导     保密协议     经典案例     侦探新闻     联系我们  
 
企业业务
企业竞争对手调查
商业欺诈调查
诉讼取证与资产追踪
企业内部人员安全监控
知识产权调查
背景调查业务
违反竞业禁止调查
个人业务
婚前背景调查
婚姻挽回协助
婚姻忠诚度调查
分手大师业务
人员行踪协查
专业寻人找人
疑难杂症咨询
应收账款催讨
 
当前位置:首页 > 商务调查取证 > 公证机构调查取证或可申请调查令
 
公证机构调查取证或可申请调查令
 
商务调查公司获悉,《安徽省公证条例》在实施了十余年后,迎来修改。目前,《安徽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已对社会公布。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条例相比,《草案》更加强化对公证书法律效力的保障,同时对公证机构的职责和公证人员的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草案》扩大了应当办理公证的事项范围,增加到了10项,具体包括:国有企业改制中涉及的企业兼并、转让、股权变更合同;以国有资产提供担保的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及合同的签订;全部使用或者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合同的签订;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证据保全等事项。债权文书被公证机构赋予了执行效力,相当于为交易上了一把“安全锁”。《草案》同时也扩大了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把各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保函纳入其中。
针对近年来部分公证机构反映的调查取证核实难的问题,《草案》明确,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业务时,按照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予以协助。如果公证机构调查取证或者核实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
骗取公证书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公证行业秩序。《草案》针对不同情形,细分了赔偿责任。对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公证致使公证书错误造成他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证机构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依法尽到审查、核实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明知公证证明的材料虚假或者与当事人恶意串通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明知公证机构所出具的公证书不真实、不合法而仍然使用造成自己损失的,公证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2004-2017 上海奥智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内容: *
称呼: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