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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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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悬疑类小说向来是我的爱,还记得当初有一段时间批量看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的小说,虽然看着看着觉得有些套路化了,但不得不说,侦探小说女王的话,她排第二,那还没人敢说第一了。
这次就来说说这本《尼罗河上的惨案》。
虽然开始的叙述冗繁,在所谓的“惨案”发生之前就用了一百多页来叙述各个人物及其关系,让人有些厌烦,但是幸好坚持下来了,总算看到了事情的发生。
小说写的是拥有万贯家财的林内特·里奇维小姐和她朋友杰奎琳·德·贝尔福特的未婚夫西蒙·道尔结婚了(你说这抢老公抢的),他们乘坐由英国驶向埃及尼罗河的豪华游轮去度蜜月(抢了人家老公不算,还要带着当面撒狗粮,这叫什么,刀口上撒盐啊)。
然而游艇上却接连发生命案,蜜月之旅变成了“死亡之旅”,究竟谁是凶手?其实,看小说的话,只要从开头那里了解了人物背景以及其中关系,很难猜不出来啊!
命案一发生我就怀疑林内特·里奇韦是被赛蒙·多伊尔所杀的了,而且总觉得杰奎琳·德·贝尔福德和赛蒙的关系有问题,这在他们俩闹事的那晚我心中就把他俩列在怀疑列表了,总觉得那像是一出戏。所以实在忍不住,就跑到故事的结尾去寻根究底了,结果还真是,他俩合谋而做。
不过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虽然为我猜对了杀手而洋洋得意,但是不禁又有一些怀疑——这次是对自己的怀疑,不晓得如果我没有剧透,而是按部就班的看下去,是否还是会相信自己的感觉,一心认定他们是凶手。
不过,越往下看,间接回想着他们各自的所作所为,其实作者是早有伏笔的,而且,其他人我之所以不认为是凶手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作者对他们着墨不多呀!试问,凶手怎么会在这出悬疑案子中不多留下些“笔墨”呢?
自鸣得意的同时感觉这不像是一个惨案,并不是说我不在乎生命,而是我的着重点不在这里,死的三人,其实细想一下,除了宝贵的生命,我实在难得称得上喜欢他们。就连林内特也是,她虽然有钱,漂亮,聪明有头脑,但是为什么偏要凭借自己的优势去抢朋友的未婚夫呢?这一切,莫过于她的咎由自取。
相反,我倒是挺可惜杰奎琳的,她完完全全沦为了爱情的牺牲品,为了爱情,她顺着犯罪的道路,越走越远······不禁让人扼腕叹息!
其他人嘛。各有各的个性,我之所以喜欢这部小说,不全在于它的悬疑剧情,还有它对各色人物的刻画,相当淋漓尽致,每个人,都好像跃然纸上!
不过,有时候,看侦探推理,也不能只看谁是凶手,犯案的过程(就是凶手是如何做到的呢)以及犯案的心理动机(对人性的考察)有时候更加应该是我们探究的重点。
这会让推理文学更有深度。
故事的结尾是我喜欢的类型。虽然爱情有时候让人盲目。但是爱情是一把双刃剑,有时候,也会把人从罪恶的深渊解救出来。就像蒂姆和罗莎莉,对此,那个大侦探波洛也深得我心,竟然除了佩服他的智慧,还更加赞赏他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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