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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事欲骗保 找人“顶替”受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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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可找保险公司将这次‘酒驾’交通事故的损失补回来,没想到反而因为这个事情被判处了刑罚……”,当法官敲下法槌,宣告被告人“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时候,王某追悔莫及,一时的“小聪明”,换来了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5年8月,被告人王某与几位朋友聚会饮酒后,由其中一名喝过酒的朋友刘某驾驶被告人王某所有的轿车,当轿车行驶至一处封闭路段时,因刹车不及时轿车与路边围墙发生严重的碰撞,王某下车后,看见自己的轿车头部位严重受损,萌生了以未饮酒的朋友侯某名义,冒名顶替酒驾的实际驾驶人,并以车辆投保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勘察后,定损12.8万元。保险公司在办理该车辆的保险理赔时,发现多处疑点,王某有骗保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上海找人公司鸠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遂减轻处罚,其有自首情节,遂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该案为鸠江法院审理的首起保险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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