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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侦探小说,可能比东方快车更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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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潮中幽灵般显现的面庞/潮湿黑色树枝上的点点花瓣”,美国诗人艾兹拉·庞德的这首《地铁车站》,或许可以借来概括侦探小说经久不衰的魔力:人潮中的幽灵面庞,带来令人恐惧的未知,于是便有了潜藏在文学作品里的窥探目光,并且以一个确定的结局作为终结,才终于能够心安。当然,对谜团的恐惧和对确定性的追寻不是现代人的专利,中国古代的公案小说,以及世界各地的传说和民间故事等,都已经有解谜、探案的元素。然而,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是在十九世纪末期才真正出现的。这一文学类型的诞生,大概要归功于在这不久之前,警察制度和侦探局的成立。
根据英国历史学家朱迪思·弗兰德斯的说法,十八世纪末,伦敦食物价格高昂,就业率低下,由此引发许多暴力犯罪和社会动荡。此前受雇于教区或治安法庭的治安人员已经不足以维系社会秩序,英国国会才在十九世纪初建立起隶属于政府的警察部门以及侦探局。大家所熟悉的常常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的“苏格兰场”,就是警察总局所在之地,之后成为侦探局的简称。
威尔基·科林斯于1868年发表的《月亮宝石》普遍被认为是第一部现代侦探小说,但其实在他之前已经出现过一些有侦探角色的小说,比如狄更斯的《荒凉山庄》(1852-3),以及美国作家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1841)。然而,真正在大众读者中掀起“侦探小说热”的,还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这也部分得益于当时“廉价小说”在英国的风行:随着教育的普及,渐渐出现了一群识字但却贫穷的年轻读者,刺激了面向大众的廉价读物的出版。发表过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的《斯特兰杂志》,当时仅售6便士。
当时一流的出版社并不愿意出版这些廉价大众读物,柯南·道尔自己也不认为侦探小说是文学创作,他更看重的是自己同时在写作的严肃的历史小说。但无论如何,福尔摩斯系列最终还是成为了他最受欢迎的作品,并且开创了许多被后来的侦探小说沿用的范式。福尔摩斯的演绎推理法,以及对法医学的应用,都延续了启蒙时期以来对科学、理性的信心。华生式的“糊涂助手” ,也成为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形象。
▲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古典派:“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
所谓“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是指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也就是一战和二战之间的一段时间 。阿加莎·克里斯蒂大概是这个时期最著名的代表作家,被称为“侦探小说女王”,也被国内读者亲切地叫做“阿婆”。她的许多作品都有令人惊叹的情节设计,除了最近被改编成电影的《东方快车谋杀案》之外,经典之作还有《罗杰疑案》、《无人生还》等。
同样是探案,柯南·道尔所追求的主要是冷静的逻辑分析,阿婆却总是在作品中融入情感、人性、心理分析的元素,可能这也是为什么她的小说屡屡受影视导演青睐的原因之一。《尼罗河上的惨案》、《阳光下的罪恶》等小说,虽然推理方面逻辑不太严谨,但都曾被翻拍成电影而为人所熟知。对人际关系的关注,也带来了道德层面的思考。受害者不一定无辜,作案者不一定邪恶,非黑即白的道德判断不再适用,正义的边界往往模糊不清。甚至,法律作为制裁罪犯的手段是否完全可靠,也受到质疑。
▲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
阿婆所在的“黄金时代”,写作法则基本可以归纳为:罪犯要作为角色出场,案件线索要完整呈现给读者。这样,读者就能在阅读过程中也能够像侦探一样参与其中,进行推理,尝试得出谁是罪犯的结论。这种写作手法也被称为“古典派”,美国的埃勒里·奎因就将其发挥到了极致。埃勒里·奎因是一对表兄弟作家弗瑞德里克·丹奈和曼弗雷德·李的合作笔名,也是书中侦探的名字 。他们在作品末尾揭晓谜底的时候,总是会设置一个“挑战读者”章节,将侦探冒险故事变为智力推理游戏。 埃勒里·奎因最有名的作品是“迷系列”和“悲剧系列”,《希腊棺材之谜》和《X的悲剧》是了解他们风格的必读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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